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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杭州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类型:转贴 | 出处: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14/5/5 20:46:27 | 人气: 3024

关于开展2014年杭州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杭州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杭政办〔2009〕6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4年杭州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农业、制造业(包含生产性服务业)名牌产品。是指在我市境内生产、实物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的农产品、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产品。

  2.服务业名牌。是指具有明确 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美誉度和用户满意度的生产性或生活性服务业企业。

  3.鼓励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服务业中的骨干型企业以及成长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4.食品类加工产品要求连续5年以上在各级质量抽查中合格,且申报企业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

  5.药品(除医疗器械)、保健品不列入2014年杭州名牌认定范围(包括复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杭州名牌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2.在杭州市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使用、生产经营在三年以上;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4.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取得产品或服务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的相关证照;

  5.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无重大有效投诉,无国家、省级、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农业加工业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额居省内或市内同类产品前列,售后服务优良,用户(消费者)满意度高,市场评价好;

  2.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达到国内、省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3.制造业产品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其中高新技术类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4000万元以上,服装类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其它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

  4.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农业种养殖产品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用户(消费者)满意度高;

  2.有较大的种养殖规模,年销售收入达到1500万元以上;

  3.企业严格按照产品标准或农业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均实施标准化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四)生活性服务业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年销售额位居全市同行前列;销售额原则上在1500万元以上;

  2.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关认证,并有效运行;

  3. 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反馈机制,投诉处理及时,满意率达100%。

  三、申报材料

  1.《杭州名牌申报表》一份(附件1)。企业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杭州名牌认定自评表》一份(附件2)。企业应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对认真并准确进行自评的企业将给予奖励分值,纳入资料评审总分;

  3.证实性材料一份(材料目录见附件3)。企业应按照材料目录要求,提供真实的证实性材料,并编制页码,单独装订成册;

  4.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

  《杭州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杭州名牌申报表》、《杭州名牌认定自评表》、《杭州名牌申报证实性材料目录》等资料,请登录“杭州质量强市建设专栏”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zlqs.hzqts.gov.cn)。

  四、申报时间

  1.自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截止。

  2.申报截止期后,杭州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名牌办)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更改材料。

  五、申报程序

  1.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

  2.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负责材料完整性审查,并征求企业主管部门、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名牌办。

  六、其它事项

  1.杭州名牌技术评审以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发展评价和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技术评审包括资料评审、现场核查和社会评价等三个环节。具体评分规则如下:

  (1)资料评审得分采取企业自评与专家独立文审“背靠背”综合评分的方式。计算方法为:以专家独立文审得分为基准分,企业资料评审得分=1.2×基准分-2×|自评分-基准分|。

  (2)资料评审、现场核查和社会评价得分依次按30%、40%、30%的系数计入评价总分。

  2.各区、县(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应将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申报产品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报市名牌办设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质监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3.2014年杭州市名牌认定的技术审查工作委托杭州质量标准技术评定中心具体实施。

  市名牌办(市质监局质量处)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75号,联系人:杨锐、马东伟;电话:87158569、87152569。

  杭州质量标准技术评定中心地址:莫干山路803号;联系人:张韧、刘春华;电话:87152516、87152590。


  附件:1.杭州名牌申报表

     2.杭州名牌认定自评表

     3.杭州名牌申报证实性材料目录

     4.2014年杭州名牌申报汇总表
杭州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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